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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能否向其家属追讨未完的债务

www.fuzkw.com 2025-04-02 债权债务


五年前通过法院处置的债权债务问题,债权人获得胜数,在还款期内债务人因病死亡,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恢复实行申请,成个月啦,没任何信息,法院实行司不作为,请问债权人如何解决才能取回剩余的欠款?


最好答案


可以向配偶和继承人追讨。


依据《婚姻法讲解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倡导权利的,应当按夫妻一同债务处置。但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可以证明是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及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存活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只须你的债权在时效之内就能向债务人配偶以其夫妻公共财产追讨。


另外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质价值为限。超越遗产实质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遗赠也是这样。


故债权人可以视债务人财产分配状况请求配偶、继承人及遗赠人偿还债务。

Tags: 债权债务 债的主体 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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